记者从检验检疫部门获悉,近日哥斯达黎加发布G/SPS/N/CRI/187,发布国家动物健康决议SENASA-DG-R066-2016,规定了自中国进口水产品进口的特别措施,要求所有中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海捕水产品和养殖水产品必须符合2013年6月5日发布的SENASA-DG-628-2013文件要求,对于国家职责管理部门必须完成DCA PG-002-028初步调查问卷,对于进口用于人类消费的动物农副产品的企业则须完成DCA PG-002-034一般资料问卷并进行注册登记。
该决议自通报中国出口水产品主管部门后60天生效;豁免了对于出口到哥斯达黎加水产品重量少于5000公斤的企业的注册规定,但必须有出口地主管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
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及时了解该决议及有关文件要求,按规注册,并就原产地证和卫生证书有关事项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咨询,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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